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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昆:電力步入發展新時代 將重視電力需求側管理
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深入分析了 “十三五”時期我國發展環境的基本特征,認為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,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、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。全會提出了“十三五”時期要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,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,加快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,保持戰略定力,堅持穩中求進,統籌推進經濟建設、政治建設、文化建設、社會建設、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,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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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會提出的“十三五”時期我國發展的指導思想和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的發展理念,為電力行業的科學發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,行業上下需要深刻理解全會精神,準確把握電力行業發展新形勢新要求,將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去,確保實現電力行業的科學發展。
一、電力行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
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,經濟發展速度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,經濟發展方式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,經濟結構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、做優增量并存的深度調整,經濟發展動力從傳統增長點轉向以互聯網+、智能制造、清潔能源等為代表的新的增長點,經濟發展轉型升級不斷加快,電力行業發展面臨新的形勢。
一是電力需求增速放緩。受宏觀經濟及工業生產增長趨緩影響,特別是鋼鐵、建材等部分重化工行業生產明顯下滑,導致電力消費需求增速持續下降,全社會用電量年均增速從“十一五”期間的11.1%降至“十二五”前四年的7.3%,2015年1~10月份進一步降至0.7%,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內用電需求仍將維持中低速甚至低速增長。 二是電力體制改革帶來深遠影響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 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”。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提出要建立“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”的電力市場架構,相關配套文件陸續出臺,隨著電力市場主體和多邊交易方式的增多,電力市場結構將發生深刻變化,對電力行業發展帶來深遠影響。
三是環保成為電力發展的硬約束。我國政府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,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%。
《大氣污染防治計劃》、《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(2014~2020年)》、新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政策的實施,使環保成為發展的“硬杠杠”,對電力裝機結構、電網運輸方式、清潔能源發展方式提出新的要求。
四是能源革命帶來電力改革發展的深刻變革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能源“四個革命、一個合作”,是我國能源電力發展的總體布局。能源消費革命要求節能優先,更加重視電力需求側管理。能源供給革命要求實施清潔替代和電能替代,實現能源可持續供應。能源技術革命將極大改變電力系統技術特性,實現電力大規模和分布式發展的有效融合,能源互聯網逐步完善。能源體制革命則將市場機制和政府監管有效結合,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。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則為我國電力行業發展打開更加廣闊的市場,能源電力領域的“走出去、請進來”將成為新常態。
二、在電力行業改革發展實踐中貫徹落實全會精神
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是科學理論,電力行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是客觀存在。只有把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到電力行業改革發展的實踐中去,才能實現行業發展的新跨越,其中的關鍵就在于將全會提出的 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的發展理念貫徹好、落實好。
(一)堅持創新發展一是加快體制機制創新。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及其配套文件精神,積極穩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,加大綜合試點力度,總結經驗教訓,完善市場規則,還原電力產品的商品屬性,形成供求決定價格的市場機制,不斷實現好、維護好改革成果。
二是推動發展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。
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步伐,在競爭領域加大引入社會資本力度,有效促進互聯網+、綠色金融等新生事物發展,實施合同能源管理、需求側管理等市場化機制,激發市場活力,調動廣大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。
推進供給側改革,豐富能源電力產品種類和交易方式,提高供應側產品質量。
三是促進科技創新。通過生產方式和組織結構的深刻變革,加大科技創新政策、資金投入,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業自主創新體系,強化重大技術攻關,提高裝備制造的自主化水平,推動電力系統在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智能裝備、電動汽車、儲能技術、新一代信息產業等方面力爭取得新成果。
(二)堅持協調發展一是堅持電力系統各環節的協調發展。堅持電源電網協調發展,科學制定電力工業“十三五”規劃,并嚴格執行,在發電能力相對過剩的新形勢下,特別要加快電網配套建設,解決好棄風、棄光等問題。
要統籌協調好煤電與新能源發展的關系,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電源,實現能源資源的優化利用。
二是堅持電力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。電力發展要充分考慮水資源、大氣污染、碳排放、生態保護等資源環境的硬約束,為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三是堅持電力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。促進電源、電網建設與煤炭、運力、高載能行業等上下游產業的協調發展,加強區域、城市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協調發展,著力提升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經濟、社會突發問題的應急能力。
(三)堅持綠色發展一是電力生產的綠色化。實施清潔替代,在能源開發上以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,走低碳綠色發展道路,實現化石能源為主向清潔能源為主轉變。大力發展水電、核電、風電、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,采取措施促進煤電清潔高效利用,注重提高能源轉換效率,減少污染物及廢物 的排放,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得到優化配置。
二是電力輸配的綠色化。采用特高壓輸電技術將我國北部、西部清潔能源發電輸送到東中部負荷中心,實現“電從遠方來,來得是清潔電”。采用智能電網先進技術,促進分布式清潔電源發電與微電網相結合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三是電力消費的綠色化。實施電能替代,在能源消費上實施以電代煤、以電代油,推廣應用電鍋爐、電采暖、電動交通等,提高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,減少化石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。堅持節能優先原則,注重引導合理消費和推廣節能產品。加大儲能技術研發力度,大力推動電動汽車發展。
(四)堅持開放發展一是積極落實“一帶一路”戰略。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個資源、兩個市場,與周邊和沿線有關國家開展各種類型的能源電力項目合作,實現優勢互補、互利多贏。
二是大力實施“走出去”戰略。繼續推進水電、火電、核電及電網項目“走出去”,帶動相關設備、技術與服務貿易出口。
三是推進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。響應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探討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的倡議,積極尋求各方共識,推動與周邊國家、洲際電網互聯的前期準備工作。
(五)堅持共享發展一是大力推進城鄉配電網改造。按照《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 (2015~2020年)》要求,有效加大配電網資金投入,改善城鄉配電網薄弱地區用電質量,帶動相關產業發展。
二是積極服務脫貧攻堅任務。按照黨中央關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,實 現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,貧困縣全部摘帽,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要求,著力加強貧困地區電力基礎設施建設,重點服務革命老區、民族地區、邊疆地區、連片特困地區的脫貧攻堅工作。
三是推動發展電力共享經濟。通過以互聯網+為代表的信息技術應用和大數據分析手段,挖掘電力“長尾”需求,提高電力供應與服務的針對性、有效性。智能電網與互聯網、物聯網、智能移動終端等相互融合,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。智能電網建設與可再生能源發展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、互聯網和物聯網建設相結合,服務智能家居、智能社區、智能交通、智慧城市發展。使電力發展成果惠及整個社會和各層次人群。
三、中電聯應在電力行業科學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
中電聯自1988年成立以來,認真履行協會職能,始終緊緊圍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務,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電力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,在行業發展規劃、政策研究、信息統計、節能減排、信用建設、教育培訓、國際合作、技術經濟、科技服務等方面發揮了基礎性服務作用,積極引導和推動電力企業加強管理,規范電力市場秩序,加強社會溝通,履行社會責任,為我國電力工業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。
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,中電聯應在電力行業科學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,將著力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:一是積極開展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,積極建言獻策,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。
在行業發展規劃、電力體制改革、清潔發展、電力資源優化配置、國際合作、構建全 球能源互聯網等方面加強研究,深入電力行業企業實際,及時向政府部門建言獻策,推動相關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出臺。
二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,加強溝通聯系,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。通過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、經濟形勢與電力發展分析預測會、電力可靠性指標發布會、電力主題日活動等,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。通過參加政府部門、兄弟協會的各類經濟形勢座談會,加強與政府、上下游產業的溝通。通過發布行業重點熱點問題研究報告、電力供需分析預測報告等,向社會溝通電力發展的成績與問題,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。
三是深入開展行業性基礎服務工作,創新服務內容,全面提升服務水平。順應大數據時代發展要求,創新數據收集、分析與應用服務。推進創新標準化管理工作,在新能源、能源互聯網、智能電網及電動汽車充放電設施領域完善標準體系。探索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電力可靠性管理、工程質量監督管理、工程定額與造價管理、誠信體系建設、教育培訓與技能鑒定等方面的行業管理新手段和新方式,深入拓展電力技經服務和科技服務,提升服務水平。
四是圍繞政府簡政放權和行業協會脫鉤改革,加強黨的建設,提高本部服務能力。鞏固“三嚴三實”專題教育活動成果,以黨風廉政建設為重點,全面加強本部黨的組織建設、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,落實黨建主體責任。按照國家整體部署,穩步推進脫鉤工作,準確把握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功能定位,強化為企業服務職能。
持續完善企業派駐制,強化人才隊伍梯次建設和績效考核機制建設,切實提升中電聯本部的服務能力。